宁波雷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暂存中转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0月3日宁波雷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宁波雷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暂存中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北仑区珠江路429号,租用宁波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位于珠江路429号8幢的工业厂房,实施“废矿物油回收、暂存中转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回收、暂存中转废矿物油10000吨,本次验收中转废机油6000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56 m3卧式储罐1个、39m3卧式储罐2个、30m3卧式储罐2个、22m3卧式储罐一个,卸油泵2台、装油泵2台机活性炭处理装置1台。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2月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宁波雷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暂存中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2月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以仑环建〔2017〕205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18年7月企业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基本完成本项目第一阶段建设,2019年1月25日企业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现场对项目(第一阶段)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提出了专家意见。2019年01月25日至2019年02月28日在http://www.gxhjzj.com/网站公示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第一阶段)。由于原验收期间配套的活性炭吸附箱风机风量实测仅500m3/h,未达到环评要求的2000m3/h的风量,专家认为需满足环评要求,为此企业按环评要求进行了整改,2023年6月配套风机整改完成,设计风量达到2750m3/h。2024年6月-8月项目第一阶段再次调试生产,其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为此,2024年9月26日-27日企业重新启动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2024年10月2日重新修订的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完成。2024年10月3日企业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现场对项目(第一阶段)重新开展竣工环保验收评审。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1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6.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