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姚江北岸横北洞桥河及后王河河道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港欣环保 | 发布时间: 2024-11-01 | 4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江北区姚江北岸横北洞桥河及后王河河道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启动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程序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北区姚江北岸横北洞桥河及后王河河道工程项目

所在地:本项目整治河道共两条,分别为横北洞桥河及后王河,两条河道垂直相接呈“T型”布置,位于江北区姚江新区启动区内,其中横北洞桥河为东西走向,位于北环西路以南,西起邵渡路,东至河滩浦河;后王河南北走向,南起云飞路,北至横北洞桥河相会。

建设单位: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3000.3万元

整治河道总长2106米

二、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项目施工期施工活动在施工红线内进行,施工范围、样式均严格遵循设计要求,未在规定区域外活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临时占地主要为淤泥固化区和洗车区,不涉及占用耕地、林地;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其环评批复中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环保设施等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验收条件。

三、 环境空气影响调查结论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7个%要求进行施工。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工程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污染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可大大降低,堆场的臭气经采取绿化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中大气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达到验收条件。

四、 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

2)施工车辆及机械冲洗废水:施工期间,主体工程设置一座洗车池对运输土石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洗车池长宽约为5*2米;

3)泥浆固化场地尾水:泥浆固化场地尾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清水回用至场地清洗和车辆冲洗。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中水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达到验收条件。

五、 噪声影响调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