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滑板底盘部件技改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滑板底盘部件技改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拓为路10号(甬新Ⅲ202042#地块)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利用位于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拓为路10号(甬新Ⅲ202042#地块)的已建厂房,实施“新能源汽车滑板底盘部件技改项目”,项目第一阶段涉及A车间,建成后可生产砂芯,该砂芯可供给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生产使用。主要的生产设备包括制芯机9台、混砂机3台、喷砂机1台等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次验收不涉及废水排放内容。
⑵废气治理措施:混砂粉尘和制芯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三套滤芯除尘器处理于三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于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⑶噪声防治措施:噪声经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布袋除尘灰、废滤芯、无机原料包装桶/袋、废钢砂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公示期限:2025年1月6日~2025年2月8日(20 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25年1月6日
新能源汽车滑板底盘部件技改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