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滑板底盘系统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来源: | 作者:港欣环保 | 发布时间: 2025-01-06 | 138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滑板底盘系统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滑板底盘系统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拓为路10号(甬新Ⅲ202042#地块)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5700万元,利用位于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拓为路10号(甬新Ⅲ202042#地块)的已建厂房,实施“滑板底盘系统项目”,项目第二阶段涉及C车间及D车间,建成后预计年产80万件控制臂、80万件拉杆、80万件转向节。主要的生产设备包括加热炉1台、热模锻机1台、热处理线2条、荧光探伤线1条、加工中心11台、球头清洗机1台、油压折弯机5台台等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荧光探伤废水、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指标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均纳管排放;废切削液做为危废进行安全处置

 

⑵废气治理措施:荧光探伤废气、油品挥发废气中和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排放;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热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锻造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滤芯+布袋除尘器(3套)处理后通过315m高排气筒排放

 

⑶噪声防治措施:噪声经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金属边角料、含切削液金属屑(经沥干处理,厂区内暂存要按危废管理)等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浙江绿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包装桶、废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油、含油废布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其中废塑料包装桶委托宁波炬鑫环保纸品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宁波渤川废液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示期限:202516~20252820 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2516


全本)滑板底盘系统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