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启动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程序,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Beol二厂新增年产720万片Notebook显示面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群辉光电有限公司
所在位置:宁波市北仑区扬子江北路9号
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
二、“三废”排放及防治措施
废水
项目废水为洗净废水和生活污水,洗净废水主要含少量玻璃残渣,依托现有PIT口物理过滤系统处置后回用,不外排。制纯水浓水用于冷却水塔损耗补充和企业冲厕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置后达标纳管。
废气
项目擦拭挥发的乙醇废气通过该抽排风系统排放至外环境中。
噪声
加强减振、降噪、隔音措施,加强日常设备检修和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体废物
废玻璃边角料、玻璃屑(含报废品)收集暂存后委托处理;废包装材料、沉渣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无尘布、废乙醇桶收集后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提供有关本项目环保竣工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的方式和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公众针对企业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进行监督,或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公告监督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告范围:广大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主要事项:监督与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四、公告监督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本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有建议或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监管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北仑分局
联系电话:12369
建设单位:宁波群辉光电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5586788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7日
发布单位:宁波群辉光电有限公司
宁波群辉光电有限公司Beol二厂新增年产720万片 Notebook显示面板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最终稿)
宁波群辉光电有限公司Beol二厂新增年产720万片 Notebook显示面板建设项目目验收意见.pdf(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