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波金涛船舶公司砂石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金涛船舶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区柴桥街道后所村城东279号太狮山岛
建设内容:宁波金涛船舶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租用位于北仑区柴桥街道后所村城东279号太狮山岛的场地(占地面积10414m2),实施“宁波金涛船舶有限责任公司砂石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砂料6万吨、石料3万吨。本次验收为该项目整体验收。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生产废水经导流沟收集后通过场地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喷淋与洗砂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其中食堂含油废水先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量指标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委托柴桥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清运至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
⑵废气治理措施:装卸粉尘:通过对砂料、矿石表面进行洒水处理,保持成品砂料、石料的湿度,以减少装卸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破碎、筛分、输送粉尘:破碎机和圆锥破碎、振动筛上方设水帘喷淋除尘,采用湿法破碎,废气经水帘喷淋后,尾气在简易房内排放。
⑶噪声防治措施:噪声经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⑷固废防治措施:
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外售制砖或作为绿化用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01日~2021年12月28日(20个工作日)
宁波金涛船舶有限责任公司砂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其他事项说明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