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欣丰机械有限公司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二)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来源: | 作者:港欣环保 | 发布时间: 2026-03-15 | 2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欣丰机械有限公司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二)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二)

建设单位:宁波欣丰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松花江路428152号;61

建设内容:利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松花江路42815261的已建厂房建设(建筑面积2189.28m2),实施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增产500吨汽车及灯具压铸配件。

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研磨废水)用污水池暂存后,由槽罐车抽吸转运至宁波新禹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保温烟气、脱模废气。熔化保温烟气、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一套原有水幕喷淋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设计风量为15000m3/hDA001)高空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噪声经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固废治理措施:企业已建立一般固废堆放场所,建筑面积约15m2,位于厂房西南侧;危险废物堆放场所,建筑面积约20m2,位于厂房东北侧已按照要求做好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属于一般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铝渣属于危险废物,经售后专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宁波展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喷淋废液及脱模废液、含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运后安全处置。

公示期限:2026315~20264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版-宁波欣丰机械有限公司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宁波欣丰机械有限公司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