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来源: | 作者:港欣环保 | 发布时间: 2023-10-07 | 73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龙潭山路 1

建设内容: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2000万元,,利用位于北仑区龙潭山路1已建厂房(建筑面积63085m2),实施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新增铝合金控制臂24万件,模具300件。2020921日,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的环评批复(仑环建〔2020230号)。20236月,企业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并试运行,其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本次验收范围为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改项目整体验收,验收目前已建设且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的建设内容。

  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验收期间项目废水主要为振动研磨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水切割循环水、碱洗废水、酸洗废水、废切削液、清洗废水、水喷淋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至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水切割循环水经沉淀、砂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水喷淋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

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辊锻/模锻脱模废气、抛丸粉尘、抛光粉尘、硝酸雾和机加工异味。

辊锻/模锻脱模废气经侧吸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通过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15m高排气筒排放,单套风机风量5000m3/h

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水喷淋装置与滤芯除尘器除尘处理后与现有的其他抛丸粉尘汇至现有的1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风机风量4000m3/h

抛光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15000m3/h

硝酸雾经槽边侧吸+U型半包围侧吸方式收集后汇至一套碱液喷淋塔中和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30000m3/h

机加工异味通过车间机械通排风排入环境。

噪声防治措施:噪声经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磨料砂、除尘灰委托宁波一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石墨委托宁波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含油磨屑委托东阳市美臣工贸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矿物油委托浙江绿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泥、漕渣、废铁桶委托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塑料桶委托宁波炬鑫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处置。

公示期限:2023107~20231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版-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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