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第一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来源: | 作者:港欣环保 | 发布时间: 2025-04-28 | 263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第一阶段)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官塘河路27

建设内容:宁波星源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7月,于20171222日变更名称为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型镁化合物材料的技术研发;汽车、摩托车模具(含冲模、注塑模、模压模等)及其它模具及夹具(焊装夹具、检验夹具等)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铝压铸件、镁压铸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市场需要,企业投资900万元,利用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官塘河路27号自有厂房(占地面积10854m2,建筑面积11761m2)空置区域,实施“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第一阶段)”,项目建成后,可对汽车镁合金压铸件(来源于璎珞河路厂区)进行表面处理,年处理量约为250万套。

  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皮膜线废水、水喷淋更换废水、水帘更换废水、文丘里气旋喷淋塔更换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冷却水系统不外排,生产废水依托厂区内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总氮指标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中二级标准,总铝排放指标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表1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中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总铜、总锌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

废气治理措施:喷塑粉尘通过风机抽吸分别进入各自配套的粉末回收系统回收(“旋风+滤芯除尘”)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

塑粉固化废气收集后与热洁炉废气汇合通过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