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拓普底盘系统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高端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50万套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80万套高端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50万套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拓普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JK02-03-d3地块(鄞州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JK02-03-d3地块,项目用地面积131066平方米,设计产能为年产80万套高端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50万套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因部分设备未建设到位,实行阶段性验收,目前第一阶段验收产能为高端汽车内饰功能件40万套/年(汽车汽车密封条套装40万套/年)、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17.5万套/年(其中空气减震弹簧50万套/年)。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第一阶段验收期间项目废水主要为A、C车间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隔油沉淀、调节、化学混凝沉淀、气浮、厌氧水解、接触氧化,处理能力8t/h)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污水预先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2)废气治理措施:
A车间:G1天然气熔化烟气、G2烘包废气收集后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G3压铸脱模废气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G4热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G5抛丸粉尘、G6打磨粉尘收集后经2套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G7荧光探伤废气、G8油品挥发废气、G9激光打码粉尘加强车间通排风措施无组织排放;G10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7)排放。
B车间:2楼建有食堂,G11食堂油烟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DA008)高空排放。
C车间:G12炭黑拆包粉尘收集经滤芯除尘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G12碳酸钙拆包粉尘收集经滤芯除尘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10)排放;G13化工小料配料粉尘收集经滤芯除尘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11)排放;G14炼胶废气收集经一套碱液喷淋+除湿+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再生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