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压铸机涂装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铝台精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区明州西路558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330万元,企业利用位于北仑区明州西路558号的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19931m2),实施“五件配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压铸机150台。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喷漆废水经相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该标准中未规定氨氮、总磷浓度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
废水处理设施:喷漆废水经提升泵提升进入反应池,在反应池中投加A,B药剂,使喷漆水中的油渣在格渣池中上浮,上浮油渣人工定期清理,下清液进入曝气池中进行接触氧化,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可排入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4t/d,而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1t/d,故该污水处理站可以满足生产废水的处理要求。
⑵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抛光粉尘、喷漆废气。喷漆废气收集后汇同至1套水喷淋+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目前无抛光粉尘产生。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验收监测期间,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⑷固废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废物中废液压油、油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废物为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及时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安全处置;抛光回收粉尘为一般固体废物目前无产生;职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避雨存放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限:2019年05月3日~2019年06月2日(20个工作日)
宁波铝台精机有限公司压铸机涂装生产线技改项目其他事项.docx
宁波铝台精机有限公司压铸机涂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