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新增一台副车架清洗机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观海路59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49.6万元,位于北仑区春晓观海路59号,,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真空泵生产。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建筑面积34346.5 m2),不新增产品及产量,主要是对原项目生产的汽车电子真空泵新增酸洗工艺。购置1条副车架清洗机(碱洗槽1个、水洗槽4个、酸洗槽1个)等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酸洗槽产生的硫酸雾拟通过槽边侧吸+U型半包围侧吸方式收集(风量为22000m3/h),经一套碱液喷淋塔中和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范围为<5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项目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范围<0.005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清洗线废水利用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排放口中pH值范围为7.75-7.95,CODcr浓度范围327-348mg/L,日均浓度为339.8mg/L,悬浮物浓度范围31-92mg/L,日均浓度52.8mg/L,石油类浓度范围4.69-8.64mg/L,日均浓度6.75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总铝浓度范围0.33-0.50mg/L,日均浓度0.42 mg/L,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根据环评内容,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企业已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及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槽渣。固废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公示期限:2019年5月20日~2019年06月17日(20工作日)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台副车架清洗机技改项目验收意见及签到单0517.docx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台副车架清洗机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0520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