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北仑甬薪缸套厂北仑甬薪缸套厂年产9000吨铸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仑甬薪缸套厂年产9000吨铸件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北仑甬薪缸套厂
建设地点:柴桥工业小区7-1号(北仑区柴桥金水桥路28号、30号)
建设内容:宁波市北仑甬薪缸套厂投资1252万元,利用位于北仑区柴桥工业小区7-1号(北仑区柴桥金水桥路28号、30号)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29629.87m2),实施“北仑甬薪缸套厂年产9000吨铸件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80万只摩托车缸体和9000吨注塑机铸铁件。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⑵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混砂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风量2000m3/h)处理后排放于车间环境;本项目熔化废气与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风量64000m3/h)处理后于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造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风量35000m3/h)处理于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落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风量70000m3/h)处理后于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砂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风量40000m3/h)处理后于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抛丸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风量20000m3/h)处理后于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喷漆/晾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风量40000m3/h)处理后于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造型废气和机加工异味经车间通排风排出车间。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实施后,项目厂界东、西、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侧达到4类标准。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切削液、废机油、漆渣及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运后安全处置,炉渣、除尘灰、废砂、废钢丸和废金属边角料属于一般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和含切削液的废金属屑(经沥干处理)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酒精包装桶由厂方回收。
公示期限: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11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