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奋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奋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529号
建设内容:因发展需要,企业投资207万元,租用宁波杰巍祥和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529号3号楼3楼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2189.28m2),实施“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陶化废水、喷淋废水)用吨桶暂存后,由槽罐车抽吸转运至宁波新禹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⑵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设计风量为2500m3/h,DA001)高空排放;喷塑粉尘收集经二级过滤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设计风量为4000m3/h,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在两个烘道口(烘道进出口相同)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冷却水箱冷却、过滤棉除湿再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一根15m高排气筒(设计风量为4000m3/h,DA003)排放。
⑶噪声防治措施:噪声经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⑷固废治理措施:企业已建立危废仓库位于厂区东侧占地15m2,一般固废临时堆放区位于厂区东北侧,占地15m2。已按照要求做好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屑、废钢丸、废挂具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芯、除尘灰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运后处置;含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沉渣、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包装桶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收集,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运后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5日~2025年10月25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