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宏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组织启动了碶临港工业园“绿岛”项目(二)(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碶临港工业园“绿岛”项目(二)(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宏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凤凰山路18号
建设内容:宁波宏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利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凤凰山路18号已建厂房实施“大碶临港工业园“绿岛”项目(二)”(第一阶段),项目总建筑面积13247.76m2,接线端子外壳生产工艺为搅拌、注塑、修边、检验等,不合格的产品破碎回用处理,建成后预计年产1500万件接线端子外壳;汽车电池绝缘件生产工艺为预热、浸粉、固化、检验、包装,建成后预计年产400万件汽车电池绝缘件。本次第一阶段验收600万件/年接线端子外壳、400万件/年汽车电池绝缘件。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生产废水产生。
⑵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第一阶段)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收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粉尘(颗粒物)通过加盖防尘;浸粉粉尘(颗粒物)经车间通排风排放。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第一阶段)噪声为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75~85dB(A)之间。噪声经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环氧树脂粉末属于一般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处理;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运输及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企业建有一般固体废物仓库位于厂房西北侧,占地面积为10m2,危险废物仓库位于厂房东北侧,占地面积为15m2,危险废物仓库外贴有危废仓库标识,地面已作硬化处理,各种危废分类存放。目前危废仓库已做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
公示期限: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12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