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旭工机械有限公司组织启动了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三)
建设单位:宁波旭工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新碶街道井冈山路5号
建设内容:宁波旭工机械有限公司因客户需要,企业拟投资30万元,利用位于宁波市新碶街道井冈山路5号的已建厂房,实施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三),项目总建筑面积7281.71m2,本项目实施后仅新增超声波清洗工艺,产能不变,仍为年产机械配件100万只、管接头15.6万件、法兰62.4万件、螺母24万件。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收集暂存后委托宁波市北仑区领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纳管排放。
⑵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实施后,边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公示期限: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29日(20个工作日)
0702宁波旭工机械有限公司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0701审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