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新能源三电产品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来源: | 作者:港欣环保 | 发布时间: 2025-06-12 | 52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中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新能源三电产品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套新能源三电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中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兴慈六路711

建设内容:宁波中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北部工业板块01-08a地块进行厂房建设,实施“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电产品项目”。本项目由于部分设备未建,实施阶段性验收,第一阶段于20252月竣工,现阶段实际生产规模为20万套汽车新能源汽车三电产品

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部分用于喷淋塔喷淋用水、去毛刺设备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主要用于冲洗厕所),其余部分直接纳管排放,喷淋废水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九塘江。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G1熔化废气、G2烤包天然气燃烧废气、G3保温天然气燃烧废气、G4压铸脱模废气、G5抛丸废气、G7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G8食堂油烟废气

G1熔化废气、G2烤包天然气燃烧废气、G3保温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G4压铸脱模废气收集后经2套气旋混动喷淋塔(TA002TA003)净化处理后通过2根不低于25m排气筒(DA002DA003)高空排放;

G5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G7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在调节池、沉淀池上方加盖;

G8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至建筑屋顶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噪声经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固废治理措施:压铸边角料、不合格品、试模产品收集后重熔回用于生产;模具生产边角料、废打磨材料、水淬渣、抛丸布袋除尘集尘灰、废钢丸、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铝灰渣、废保温材料、含脱模剂滤渣、废浮油、废滤芯、废皂化液、含油金属屑、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导轨油、废液压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喷淋塔沉渣、化、烤包、保温废气集尘灰、废劳保用品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收集,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限:2025612~20257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版-宁波中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电产品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