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新禹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三)
建设单位:宁波新禹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松花江路430-1号
建设内容:宁波新禹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租赁宁波天胜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松花江路430-1号部分场地,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1000万件水处理设备零部件。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⑵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实施后,边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⑶含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布和手套、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湖州明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示期限:2025年6月12日~2025年7月9日(20个工作日)
宁波新禹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