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欣澳卡机械有限公司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三)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三)
建设单位:宁波欣澳卡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金沙江路7号
建设内容:宁波欣澳卡机械有限公司利用位于北仑区新碶街道金沙江路7号的已建厂房实施“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三)”,本项目主要从事总轴零部件、转轴零部件的生产,预计年产总轴零部件5万套、转轴零部件10万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振动研磨机2台及配套环保设施。该项目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7月项目建成,并于2024年8月1日开始调试生产。本次验收范围为宁波欣澳卡机械有限公司新碶工业小微园“绿岛”项目(三)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验收产能为年产总轴零部件5万套、转轴零部件10万件。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振动研磨废水。振动研磨废水收集暂存后由槽罐车拉运至园区内宁波新禹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镇海-北仑-大榭海域。
⑵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为振动研磨机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约为80B(A)。噪声经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版-宁波欣澳卡机械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