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博迈立铖特殊钢二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博迈立铖特殊钢二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博迈立铖特殊钢(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西直河路205号
建设内容:企业投资1300万元,利用位于北仑区春晓街道西直河路205号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8178.68m2),实施“宁波博迈立铖特殊钢二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第一阶段建成后年产3000吨特种钢材。本项目第一阶段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喷砂机1台、喷丸机2台、大型真空淬火炉1台、大型回火炉4台、真空氮化炉1台等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本项目劳动定员100人,生产班次实行24小时三班制,年工作日为300天。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最终经春晓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明月直河。
⑵废气治理措施:喷砂粉尘、喷丸粉尘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台氮化炉未分解的氨气经氮化炉自带的燃烧装置处理后各自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机加工异味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后排放。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各种机械加工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实施后,边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空桶、含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氧化铝和废钢丸,废切削液和废空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氧化铝、废钢丸外售处理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17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