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项目和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来源: | 作者:港欣环保 | 发布时间: 2024-06-12 | 233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项目和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项目和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Ⅲ202010#

建设内容:企业投资13000万元,利用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Ⅲ202010#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316869.65m2,占地面积205258m2),实施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项目和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项目,项目第一阶段建成后可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产品和4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产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产品生产线的主要生产设备(激光打码机器人1台、T7热处理线1条、加工中心28台、组装线8条、摩擦焊机8台、高压清洗机2台、超声波清洗线1台、氦检验机1台等)、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产品生产线的主要设备(激光焊接机8台、组装线10条、钎焊炉3台、冲床4台、锡焊设备1台、辊压机1台、热处理炉1台、氦检验机7台等)、电火花8台、磨床1台、加工中心23台、合磨机2台等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本项目劳动定员1000生产班次实行24小时两班制,年工作日为300天。

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5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后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生产废水中总铝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相关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九塘江

废气治理措施: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产品热处理工艺天然气燃烧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剂侧总成热处理工艺天然气燃烧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油品挥发废气和锡焊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后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各种机械加工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实施后,边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含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油、废反渗透膜和生活垃圾。废金属边角料、废反渗透膜、沉渣收集暂存后委托浙江中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液压油、废机油、浮油收集暂存后委托浙江绿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桶和废空桶委托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炬鑫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含油抹布收集暂存后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含切削液的废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收集暂存后外售;废切削液收集暂存后委托宁波渤川废液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暂存后委托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限:2024612~202479日(20个工作日)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项目和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项目和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