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协同文创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线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启动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程序,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线技改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协同文创有限公司
所在位置: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虹麓路 527 号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二、“三废”排放及防治措施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宁波天工巨星工具有限公司园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废气
拌料粉尘:项目色粉与PC塑料粒子在混料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由于拌料过程中拌料设备加盖保持密闭,拌料结束后静置一段时间后打开,因此拌料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要求企业加强车间机械排风。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破碎粉尘:本项目产生的废塑料边角料和残次品经粉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用于破碎的粉碎机自带防尘盖,降低了破碎过程中粉尘对周边的影响。破碎粉尘粒径较大,基本都沉降在设备周边,破碎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作业,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加强减振、降噪、隔音措施,加强日常设备检修和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后委托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液压油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提供有关本项目环保竣工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的方式和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公众针对企业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进行监督,或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公告监督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告范围:广大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主要事项:监督与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四、公告监督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本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有建议或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监管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鄞州分局
联系电话:12369
建设单位:宁波协同文创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8818609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23日
发布单位:宁波协同文创有限公司
公示版本-宁波协同文创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第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