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新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沥青砼、60万方商品砼等项目(第二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来源: | 作者:港欣环保 | 发布时间: 2024-05-20 | 42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北仑新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沥青砼、60万方商品砼等项目(第二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沥青砼、60万方商品砼等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市北仑新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区横二路南(北仑区BL(ZB)21-03-50-2#地块)

建设内容:

宁波市北仑新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北仑区横二路南(北仑区BL(ZB)21-03-50-2#地块),建筑面积24559.12平方米,实施“年产 30 万吨沥青砼、60 万方商品砼等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30万吨沥青砼、160万吨碎石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5月,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并进行调试;2022年9月,通过本项目第一阶段验收,主要产品为60万商品砼的生产。本次第二阶段验收为30万沥青砼、160万碎石的生产,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噪声,废气主要为骨料加热粉尘及燃烧烟气、燃烧烟气、沥青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矿粉筒仓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砂石堆场粉尘、汽车运输扬尘。噪声主要为设备生产时产生的噪声。

  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喷淋塔循环废水和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pH 调节+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喷淋塔循环废水经收集后,定期委托宁波驰通油脂有限公司北仑分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宁波北仑柴桥净化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对纳污水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骨料加热粉尘及燃烧烟气、燃烧烟气、沥青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矿粉筒仓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砂石堆场粉尘、汽车运输扬尘。沥青烟气由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再由总集气管道引入两道喷淋塔+静电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后通过8m 高的排气筒排放;骨料加热及燃烧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矿粉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一部分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另一部分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20m 高排气筒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为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现场检查,企业采取了以下降噪措施:①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垫。②合理布局,车间实墙封闭处理。③设备经常维护,加强管理确保厂区西南、西北、东北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厂区东南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滴漏沥青、拌和残碴、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浮油、沉渣、废导热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堆放处,并委托宁波驰通油脂有限公司北仑分公司收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40520~20240618日(20个工作日)

 

宁波市北仑新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沥青砼、60万方商品砼等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保报告验收意见

全文)宁波市北仑新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沥青砼、60万方商品砼等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保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