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宁波市鄞州鄞江红杰水泥预制品厂年产6万米水泥排水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验收报告—宁波市朗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宁波市朗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