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安集新增2万吨/年集成电路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来源: | 作者:港欣环保 | 发布时间: 2024-04-17 | 590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安集新增2万吨/年集成电路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安集新增2万吨/年集成电路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区柴桥街道青山路79

 

建设内容:企业投资575万元,利用位于北仑区柴桥街道青山路79号的已建厂房,年生产电镀液及添加剂600t/a年生产天数300天,12小时白班制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纯水制备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含重金属生产废水经预处理(pH调节+化学沉淀)处理汇同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混凝-絮凝-沉淀-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处理能力10t/h”处理后再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道。

⑵废气治理措施:镀液及添加剂液体配料及产品灌装均在密闭箱中进行,均采用全自动化操作,配料及灌装过程均通入氮气进行排空,排空过程中物料挥发的废气将一同经集气管道收集排入废气处理装置,粉末投料采用人工投料,混合过程则在密闭混合釜内进行,投料、混合的废气采用车间整体收集。上述废气汇总经一套经碱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合计排气量50000m3/h,内径0.6m

 

⑶噪声防治措施:设置隔声门、双层密闭隔声窗等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采取措施后项目西侧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侧、北侧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侧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

 

⑷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树脂经收集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厂进行卫生填埋;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需委托宁波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废包装桶委托宁波炬鑫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公示期限:2024 4 17 ~20245  16 日(20 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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