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汇纳机械有限公司汽车零配件、弹性体配件及相关模具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来源: | 作者:港欣环保 | 发布时间: 2024-02-01 | 661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汇纳机械有限公司汽车零配件、弹性体配件及相关模具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汽车零配件、弹性体配件及相关模具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汇纳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戚家山新唐家弄 337 号

建设内容:2018年3月宁波众万诚机械有限公司经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备案登记同意(仑戚家山技改备〔2018〕008号,企业租用位于北仑戚家山新唐家弄337号的厂房,实施汽车零配件、弹性体配件及相关模具生产项目。

2020年12月17日,宁波众万诚机械有限公司将其汽车零配件、弹性体配件及相关模具生产项目、设备及人员全部转让给宁波汇纳机械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建成并调试运行,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配件、50万套传感器弹性体、200套模具,由宁波汇纳机械有限公司实施。

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于企业所在地周边市政污水管道尚未铺设,所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清运至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岩东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后最终排海,其出水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其他污染物控制指标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异味实际含打磨废气)、、焊接烟尘。本验收项目机加工异味、焊接烟尘等均为无组织排放,环评无收集处理要求,现状通过车间机械通排风排入环境,满足要求。

本验收项目机加工异味(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焊接烟尘(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加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噪声经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东、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固废治理措施:本次验收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边角料、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含油废布、废机油、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和磨泥。废钢边角料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实际含油金属屑作为危废进行管理,经厂内经过滤、压滤无滴油状态后打包,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含油废布、废切削液、废机油、废空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宁波炬鑫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磨泥收集后外售。

公示期限:20240201~2024030620个工作日)




公示版-宁波汇纳机械有限公司汽车零配件、弹性体配件及相关模具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

宁波汇纳机械有限公司汽车零配件、弹性体配件及相关模具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