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第二阶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0万套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第二阶段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区大碶富春江路东、育王山路南地块
建设内容:企业投资155000万元,利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富春江路东、育王山路南地块,建筑面积222572.3m2,实施年产150万套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项目建成后,新增电磁阀组装线3条,无尘车间3套。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150万套汽车智能刹车系统。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产班次实行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为250天。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根据现状调查本次验收期间项目无废水产生。
⑵废气治理措施:根据现状调查,本次验收期间项目无废气产生。
⑶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加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已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布局合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平时做到设备的定期维护,让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以防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高噪声现象;员工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日常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实施后,边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生活垃圾,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的为废机油,分类收集暂存后,贮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宁波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公示期限: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验收意见
拓普年产150万套刹车系统二阶段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