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铝壳电池自动化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维科电池铝壳电池自动化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保税西区港西大道5号
建设内容:为了提升铝壳电池生产自动化程度,实现自动化设备导入取代人工作业,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性能,2019年12月经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经济发展局备案同意(项目代码:2020-330295-39-03-107510),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拟投资560万元,利用位于宁波保税西区港西大道5号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为36889.16m2,实施“宁波维科电池铝壳电池自动化提升项目”,即将原有的部分人工设备改为先进的智能自动化设备,提升铝壳锂电池生产设施智能自动化程度,但产品产量总体保持不变,仍为年产聚合物锂电池4430万只、铝壳锂电池5000万只。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隔油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投料粉尘设置独立密闭的投料室和搅拌室,在称重、投料、配料工段采用全封闭生产;正极涂布烘干废气经NMP全回收系统净化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负极涂布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真空泵系统废气经硅胶吸附净化处理后由真空泵抽出与真空泵系统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60~70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噪声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低浓度NMP废液、废硅胶/废活性炭、废电解液、废纱布,收集暂存后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极片边角料、废极片、电池、其它包装箱、废外包装收集暂存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污水站沉渣、废隔膜、废劳保用品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15日(20个工作日)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铝壳电池自动化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铝壳电池自动化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