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东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羽毛球生产项目(现状环评)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羽毛球生产项目(现状环评)
建设单位:宁波东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孔墅村胡家塔208-3号
建设内容:宁波东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孔墅村胡家塔208-3号,企业投资750万元,利用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孔墅村胡家塔208-3号的已购厂房实施“宁波东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羽毛球生产项目(现状环评)”。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⑵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加工过程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0~70dB(A)。经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后企业东、西、北三侧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南侧能达到4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⑷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羽毛残次品和羽毛球次品等一般固废委托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3日(20个工作日)
宁波东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羽毛球生产项目(现状环评)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