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宝龙建筑构件有限公司
年产6万立方米PC构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启动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程序,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宝龙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年产6万立方米PC构件项目
所在地:宁波市奉化区松岙镇沿海中线9-1号、9-2号
建设单位:宁波宝龙建筑构件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3180万元
项目占地面积:98779平方米
二、“三废”排放及防治措施
表1 本项目“三废”排放及防治措施
类别 | 污染物 | 污染工序 | 去向 |
废气 | 颗粒物 | 车辆行驶扬尘、装卸粉尘 | 洒水降尘、保持清洁 |
筒仓、搅拌机粉尘 | 顶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尾气在车间内排放 | ||
焊接烟尘 | 顶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尾气在车间内排放 | ||
非甲烷总烃 | 脱模废气、油漆废气 | 加强自然通排风 | |
天然气废气 | 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 ||
废水 | 初期雨水、养护废水和冲洗废水 | 初期雨水、养护和冲洗 | 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生活污水 | 员工生活 | ||
噪声 | 机械噪声 | 生产线 | 日常维护和管理 |
固废 | 金属边角料 | 下料、钢筋笼制作 | 由废品收购商回收 |
废弃包装 | 原辅料使用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三、公众提供有关本项目环保竣工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公众针对企业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进行监督,或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公告监督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告范围:广大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主要事项:监督与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公告监督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本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有建议或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环保主管部门: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奉化分局
联系电话:12369
建设单位:宁波宝龙建筑构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67478505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2022年9月22日~2022年10月24日
发布单位:宁波宝龙建筑构件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