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韩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套塑料产品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30万套塑料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韩果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白云山路36号
建设内容:宁波韩果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白云山路36号,企业投资600万元,租用浙江科时顿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白云山路36号厂区内已建的车间二厂房(租赁面积为3891.5m2),实施“宁波韩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套塑料产品项目”。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
⑵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投料搅拌粉尘在搅拌作业密闭进行,搅拌后静置一段时间再打开,并加强车间通排风。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在破碎作业时采取加盖作业方式防止粉尘逸散,并加强车间机械通排风措施。废气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粉碎破碎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加装减震垫,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房边界布置等措施降噪减震,确保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⑷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油桶、含油废布、废活性炭、废塑料边角料、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废金属、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等。废包装油桶、含油废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和废金属经收集后进行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限:2022年08月23日~2022年09月20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