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遵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汽车精密铝合金结构件迁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0万套汽车精密铝合金结构件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遵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永定河路103号
建设内容:宁波遵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永定河路103号,企业投资15500万元,利用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永定河路103号新建厂房,实施“宁波遵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汽车精密铝合金结构件迁建项目”。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①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排放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②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
⑵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化烟尘及燃气废气、压铸脱模废气、机加工异味、打磨粉尘、抛丸粉尘、油烟废气。
熔化烟尘及燃气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塔净化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压铸脱模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塔净化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机加工异味、打磨粉尘通过车间通排风设施排出车间,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抛丸粉尘收集后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再经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油烟废气经脱排罩集中收集后,再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高于楼顶达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边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说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良好的运行效果。
⑷固废治理措施:本环评要求危险废物(废脱模液、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浮油、沉渣、污泥、废包装桶、废铝渣)委托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含油废布、除尘灰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
公示期限:2022年07月25日~2022年08月19日(20个工作日)
宁波遵航年产500万套汽车精密铝合金结构件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