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吉烨方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MEBMQB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MEBMQB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吉烨方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云智路1号的建设厂房
建设内容:
宁波吉烨方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云智路1号的建设厂房,企业拟投资8870.4万元,利用位于浙江省象保合作区XB01-01-69-1地块建设厂房(建筑面积53226.52m2),实施“宁波吉烨方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MEBMQB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汽车零配件50万套,由于熔化炉设备未全部到位,实际年产量为年产汽车零配件33万套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
⑵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熔铝烟尘熔铝烟尘与燃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后再通过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压铸脱模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水喷淋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小型加工中心、压铸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加装减震垫,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房边界布置等措施降噪减震,确保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⑷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铝渣、废脱模液、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废油空桶、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2年07月27日~2022年0 8月23日(20个工作日)
宁波吉烨方德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