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皓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皓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兴港路48号-004幢
建设内容:宁波皓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兴港路48号-004幢,企业投资500万元,利用位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兴港路48号-004幢的已建厂房进行改造,实施“宁波皓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发黑线废水和水喷淋塔更换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⑵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酸洗废气和发黑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先碱后酸二级喷淋处理,油雾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油烟净化器处理,废气治理后汇入同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及加工过程产生的噪声,以及风机等辅助设备噪声,源强在65~75dB(A)。厂界噪声经采取措施后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⑷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废原料桶、槽渣、废油和废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和含油废布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2年05月27日~2022年06月24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