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普(宁波)涂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金属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港欣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09-02 | 696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金属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创普(宁波)涂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区春晓街道永定河路10

 

建设内容:创普(宁波)涂装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永定河路10,本次验收范围为企业整个项目所有已建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主要产品为金属配件。现于202008月投产,可年产4000吨金属配件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春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

 ⑵废气治理措施:

1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烧油废气、达克罗喷涂/固化废气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酸洗废气通过槽边侧吸/半包围侧吸方式收集,经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4)喷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1套水帘+水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5)电泳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6)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⑶噪声防治措施:噪声经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⑷固废防治措施:

1废金属边角料、除尘灰外售进行资源综合利用;

2废活性炭、槽渣、污泥和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3废电泳漆桶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示期限:20210902~20210929日(20个工作日)


创普(宁波)涂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金属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创普(宁波)涂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金属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创普(宁波)涂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金属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