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喷涂流水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旭升喷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区新碶太行山路10号
建设内容:宁波旭升喷涂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太行山路10号,本次验收范围为企业次项目所有已建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属于项目的第一阶段验收,主要产品为光幕及配件。现于2020年06月投产,可年产光幕及配件39万套。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波市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污染物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排放限值,总铁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其他污染物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12)中一级A标准)后排海。
⑵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机加工异味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1套多组纤维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塑粉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⑶噪声防治措施:噪声经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⑷固废防治措施:废金属边角料外售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废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泥、槽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宁波沃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转运暂存后交由下游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含油废布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01日~2021年11月26日(20个工作日)
宁波旭升喷涂有限公司喷涂流水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第一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宁波旭升喷涂有限公司喷涂流水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第一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宁波旭升喷涂有限公司喷涂流水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第一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